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告,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环保”)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99,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7%,其中,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53,12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06,2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持环保发来的《关于建工修复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3年6月14日,上述公告的减持计划中,中持环保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66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763%,此次减持后,中持环保持有公司7,132,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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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2023年5月19日公告此次减持计划前,中持环保已累计减持建工修复股份381.389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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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持环保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中持环保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持环保持有本公司股份7,799,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75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持环保持有公司股份7,132,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7%。中持环保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4、中持环保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建工修复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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