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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原因为申请人美亿(洪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徐善水财产所致。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15,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0508%,本次被财产保全冻结的股份数为129,477,2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0.13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6865% 。

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322-1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01执保22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皖01执保24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原因为申请人美亿(洪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徐善水财产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经函询关联方上海集友广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源”),徐善水先生于2020年12月29日在《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集友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美亿(洪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集友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作为保证人签署文件,因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第二期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故上海广源尚未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截至目前上海广源尚未收到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亿(洪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起诉资料,上海广源已开始收集证据、积极准备应诉。

2.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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