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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揭秘:传销骗局!假义工日报酬2万元

  • 骗局
  • 2023-08-24 05: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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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诉你做“义工”不仅能帮助别人,最高每天还能获得2万元的报酬,你会相信吗?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是有超过万人却相信了。10月16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打着“义工”等公益活动幌子的特大传销案的判决书。在这个判决书中,我们了解到该传销团伙最终发展了4万名以上会员。

2015年7月7日,被告人王某成立了贵州七福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初,由于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王某找到了贵州域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蒋某龙,将之前设计好的“义工系统”交给蒋某龙,并委托该公司开发这个系统。同时,王某还安排被告人张某军与蒋某龙对接开发系统。

同年5月,系统开始正式运作并招募会员注册。之后,王某又委托该公司在这个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七福宝”或者叫“集福宝”APP系统,并委托该公司负责系统的维护。同时,王某安排张某军与蒋某龙负责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等相关事宜,直到2017年10月七福宝公司的传销软件开发完毕。

七福宝公司以“义工系统”为条件,要求参与者缴纳3000元,在公司的网络商城购买指定产品,成为会员,然后获得推荐下线的资格。会员只需要推荐三个人,就可以获得“工资”,而推荐的人越多,获得的“工资”就越高。王某等人通过收取会员3000元的注册费来牟取利润。

在警方介入之前,王某多次修改了七福宝公司的经营模式,但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是在层级和返利方面做了一些调整。最终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十级模式,会员的层级分为会员、兼职义工、义工小组创始人、义工团队创始人、一星义工、二星义工、三星义工、四星义工、精英义工、爱心大使,根据层级的高低,从兼职义工开始,每天可以获得120元到2万元不等的报酬。

为了扩大公司的会员规模,获取非法利益,七福宝公司陆续招募了被告人宋某莉、苟某万、祖某辉、赵某洪等人加入公司,并委任他们负责公司的各个部门。这些人在王某的领导下负责传销活动的日常经营、管理、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七福宝公司通过互联网、口碑相传、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年会、新闻发布会、数博会、义工日活动等各种途径,以经营公司“养老”项目和网络商城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发展会员,收取了巨额的会员缴费。

被告人宋某莉、苟某万等14名成为会员后,为了迅速获利,通过口碑宣传、微信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对传销组织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2018年6月,七福宝公司因开展网络传销活动被罚款超过140万元后,搬迁到遵义并改名为汇福集团。汇福集团下设汇福怡养和汇福怡邻子公司,继续以“养老”、“大健康”等为幌子,继续开展传销活动。

截至案发,七福宝公司在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山东、河南等多个省市设立了运营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如公益活动、家庭入网、商家入网等,大量发展了48346名会员,收取了超过1.48亿元的传销资金,支出了1.11亿元,盈余高达3652万元。

赫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19名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以推销七福宝公司网络商城商品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幌子,在会员缴纳3000元购买公司指定商品后,根据一定顺序形成层级,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数量计算返利工资,并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这些人判处了从6年有期徒刑到缓刑2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4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另外还处罚了域网公司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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