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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传销操盘手因“魔抓”亲友被判刑

10月15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传销案的判决书。据了解,被告人白某明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此案涉及乳山“养生养老理财”特大传销团伙,该团伙通过各种手段吸引人员加入传销活动。

2015年6月,被告人白某明经陈某巧邀请,加入了位于山东省乳山市银滩旅游开发区的“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活动。他通过课程和宣传等方式,成功发展了张某凤、林某等人参与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鼓励人员缴纳4.3万元或4.9万元,然后承诺可以通过投资养生养老理财获得高额回报。参与者按照不同岗位的标准发放岗位工资。

后来,张某凤加入传销组织后,通过上课和洗脑等方式发展了被告人郭某华等人加入。同时,该传销组织频繁更改项目名称以及提升投资额,目的是吸引更多人加入并发展下线。

由于传销活动涉及大量资金进出以及各类开支,被告人白某峰和李某杰分别负责管理财务。白某明晋升为C3级别后,租下一幢办公楼并将项目改名为“荣军养老基地”,继续进行传销活动。为了扩大规模,该传销团伙还定期举办各种大型活动邀请人员参加。

参与者被骗后被安排在“荣军养老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并需要缴纳1000元的定金。该传销团伙收取了大量的传销资金,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沙县人民法院认为,白某明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法院维持了原判,并追缴了相关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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