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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物联特大传销案:首犯判6年并处罚金500万

众所周知,传销是一种通过发展人员,交纳一定费用非法获取财富的活动。这些费用用于支付前面人的收益利益。2019年11月份,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涉案近4亿元的特大传销案。案件中,河南优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优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琦等多名主犯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该传销团伙在经营河南优全公司期间,以推广“全球物联”手机购物平台(又叫中国(全球物联)物联网商城、中国物联网新零售平台)送积分返利为名,在全国各地发展了近17万名会员。他们按照缴费加入先后顺序将会员组成层级,并大规模进行传销活动。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赵琦等人伙同毛某英、毕某卿、朱某某、王某某、钟某某等人,在经营河南优全公司期间,以推广“全球物联”手机购物平台送积分返利为名发展会员。他们按照缴费加入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并根据下线人数的发展情况,将会员分为普通、白银、黄金、白金、钻石五个等级。

“全球物联”手机购物平台规定,参与者只需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即可获赠积分,积分即为“数字资产”。成为会员后,可以通过充值缴费成为股东,股东每周可获得分红,享受全球股东分红。

除了根据级别获得奖励外,上线会员还能获得下线人员充值、消费金额的积分奖励,用于消费和提现。

截至案发时,“全球物联”手机购物平台共发展了39级162750名会员,充值金额达到了397857492.32元。案发后,涉案资金237871414.88元被冻结,三辆车辆和三处房产被查封。

该案经过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赵琦伙同毛某英、毕某卿、朱某某、王某某、钟某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利用发展人员数量以此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因此,六名被告人均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永城市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作出了判决。赵琦等6名主犯被判处6年到缓刑2年不等的刑期,同时还处以500万元到20000元不等的罚金。法院对被冻结的涉案资金、扣押的交通工具和房产等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对其他涉案传销资金进行追缴。

此外,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和约定的协议,将物体与网络相连接,实现物体之间的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简单来说,就是将所有物品通过信息传感设备连接到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换,实现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和管理。例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智能家居就属于物联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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