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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躺赚诱惑还是传销陷阱

  • 经济
  • 2023-08-14 06: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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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以虚构盈利前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传销手法,通过“消费返利”吸引人们加入,并要求缴纳入门费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这种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举例来说,阜新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于8月3日宣判了一起以“共享经济”和“消费返利”为名的传销活动案件。涉案的阜新一寸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阜新沃行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邹某伟和股东邹某娟因组织和领导“云集品”传销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调查,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TPS138”(云集品)电商网站平台,利用“共享经济”的名义,通过设立奖励制度和复杂的奖励机制掩饰返利来源,引诱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构建了一个金字塔型的会员体系。平台会员总数达到10151104名,最大层级数达到97层。

案件中,被告人邹某娟于2016年4月10日注册加入云集品电商网站平台。同年7月31日,邹某娟发展被告人邹某伟注册加入。两人在阜新市海州区附近租用房间进行宣传,并发展会员加入。邹某娟还在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等地进行宣传和发展会员。

经过司法鉴定,邹某娟在整个会员层级关系中位于第18层,下线会员达到98373名,奖励金额达到94803.8美元,提现1000美元;邹某伟在整个会员层级关系中位于第20层,下线会员达到51885名,奖励金额达到71484.97美元,提现26420美元。

经公安机关核实,邹某娟和邹某伟发展的人员均超过30人且层级达到三级以上。邹某娟直接或间接发展了40人,层级超过三级;邹某伟直接或间接发展了32人,层级超过三级。

海州区人民法院认为,邹某娟、邹某伟通过购买商品的名义要求参与者获得参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骗取财物。他们的行为侵犯了经济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并且属于共同犯罪。

海州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邹某娟、邹某伟有期徒刑8个月零11天,并各处罚金2万元。

鉴于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这种平台的运作模式违反了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广大公众和商家增强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受到损失。 (文翻译自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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