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查,2018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与其他人共谋后搭建了名为“sumtoken” 的网络平台,以进行主流虚拟币的“搬砖套利”为名,诱使人们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以取得加入资格。平台设置了静态奖和动态奖来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参加者需要下载“sumtoken”网络平台APP,并存入主流虚拟币。存入的虚拟币会自动存入平台总钱包,并根据数量不同,可以每日获得不同比率的静态奖励。除此之外,锁仓可以获得更高收益。
存入金额分为三档:价值100至800美元、价值800至4000美元、价值4000至10000美元,对应的静态奖励分别为2%、3%、4%。
除了静态奖以外,参与者可以发展下线会员,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上级会员可以每日赚取下线会员的动态奖励。发展人数和存入虚拟币数量达到一定要求后,可以晋升为不同等级的合伙人,获取更多收益。静态奖和动态奖都以平台自己发行的虚拟币SUT支付。
根据平台发起人的约定,王某某占有该平台10%的股份。为了筹集启动资金,平台进行了本平台虚拟币SUT代持活动,以较低价格发行SUT币以换取以太坊等主流虚拟币,王某某团队积极为平台筹集启动资金。
2019年1月底,王某某脱离了该平台,其个人账号下共发展了2912人。
同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截止至被查处时,该平台共有39110名会员,吸纳了比特币1235.451519个、以太坊388398.9708个、柚子币996386.5823个。获利比特币691个、以太坊183340个、柚子币606030个。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以进行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支付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基准,引诱参加者持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此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