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FCF交易平台宣称,在FCF交易平台上投资注册成为会员后,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养老,口号是“替天下儿女尽孝,为党和国家分忧”。投资可以赚积分,7个积分换1个现金币,现金币可以放在平台交易大厅交易,1个现金币等于6.3元至7元,平台资金达到一定量后进行拆分,积分按1.6倍增加。投资分为2100元、3500元、7000元、21000元等,相对应给予300、500、1000、3000积分。推荐他人加入可以获得被推荐人5%至10%的提成。
2016年7月份,被告人白某通过他人加入上海中汇爱五福投资有限公司和新加坡FCF合作的零投资养老项目。该项目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下线必须缴纳2100元至70000元不等的投资款,钱数不同,所得到的收益也不同。
被告人白某积极发展下线,主动联系总公司,成为了该项目的陕西省总代理。2017年5月份,被告人白某来到吴起县开展宣传,为会员讲课。通过不断发展,共发展下线58人,投资额达1263920元,被告人白某获利20余万元。
2018年3月31日,被告人白某在吴起县被抓获。
吴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推销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数量和投资钱数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白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白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