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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扶贫保险传销案开庭 四名被告当庭认罪悔罪

“投资1800元一年后不仅能拿到两千万元的扶贫款、半年内发展三名人员加入,还有1千万元的奖励和推荐费。同时,还可以到港澳免费旅游。”遇到这种好事你也许不会相信,但有人相信了。

鹰鉴了解到,昨天就有四人站上了运城市芮城县法院的被告席上,他们分别是谢某艳、席某英、李某果、范某军。

庭审现场/芮城县法院供图

经查,2016年以来,占某龙私自创建“中国梦扶贫保险”后,通过微信群在全国发展会员,并制作虚假课件宣称,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给贫困群众带来福利,以“打造7亿中产阶级、保护民族大业的有功之臣”为幌子,要求参与者缴纳1800元人民币成为“中国梦扶贫保险”会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会员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务。

“中国梦扶贫保险”规定,缴纳费用的会员一年后,可以获得2000万元的扶贫款,半年内再发展三名会员加入,半年后还能获得领到1000万元。同时,发展下线会员还能分别获得900元、300元和200元的推荐费,以此类推,无限复制发展,分层级管理。

发展到一定数量的下线会员不仅能免费到香港、澳门旅游,还可以申请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扶贫款。当发展到10个人以上的会员,两个月后,还能再申请5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的扶贫款。

2019年4月初,被告人谢某艳通过其上线刘某娟加入“中国梦扶贫保险”后,迅速升级为“特免权”会员,获得在管理会员,收取新会员入会费的特权。

在此期间,谢某艳积极参加传销活动,并通过建立微信群,每天在微信群里面宣传“中国梦扶贫保险”,大肆发展下线,先后将被告人席某英、李某果、范某军等人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将收集新会员的个人资料进行汇总,将收取的传销资金直接汇给占某龙。

2019年6月4日,芮城县公安局接到上级部门交办的芮城县谢某艳涉嫌网络诈骗一案,并要求芮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至案发,谢某艳依托“中国梦扶贫保险”发展下线会员1136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席某英发展下线会员877人,非法获利4万余元;李某果发展下线会员234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范某军发展下线会员43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

12月19日上午11时,芮城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各被告人以“中国梦扶贫保险”的名义,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报单量引诱加入者继续发展人员,骗取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被告人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悔罪。[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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