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网络技术公司名为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公司法人为万炳水(Barry Wan)。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合发APP”开展了网上商城、全球共享酒店和房地产代理销售等业务。
为了推动公司的发展,从2015年10月起,万炳水等人采用了“九级分成”、“三级分成”加盟制度来发展会员。会员分为免费会员和付费会员两种。成为付费会员需要缴纳10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端口使用费”。
付费会员被划分为初级门店、中级门店、高级门店、普通会员、城市代理费、片区代理费等多个级别。
为了鼓励会员加盟,合发公司采取了“九级分成”、“三级分成”传销模式以及兜售原始股权等方式,大力发展付费会员。
一旦会员加入门店后,根据其推荐人关系,其往上的9层可以获得20%到5%不等的加盟费提成。
后来,2015年8月,该公司改为了“三级分销”模式。会员加入门店后,其往上的三层可以获得25%到10%不等的加盟费提成。而在2017年8月,合发公司取消了“三级分销”模式,转为单层推荐加盟制度。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合发公司还设立了房源商城、合发全球家、合发购和合发0T0等板块。会员通过推荐开发商、酒店、厂家和传统门店与这四个板块对接,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佣金,以及交易佣金、销售佣金和原始股期权等。
除了免费加盟获得原始股权外,合发公司还规定,通过预存购房资金也可以获得返利。初级门店只需要预存1.5万元购房资金就能成为合发房产经纪人,而房产经纪人必须再发展3名合发房产经纪人,每一级可以享受三级拥金。
2015年底,被告人张某和邱某琼加入了该传销组织,并通过缴纳入门费和招募下线等方式进行推广,形成了层级关系以获得返利。
2018年9月,邱某琼和张某相继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截至2018年5月9日,合发公司通过上述传销模式共发展了8万余名会员,并吸收了近3亿元的传销资金。其中,张某发展了22层的下线,发展了2000余名付费会员,非法获利80余万元;邱某琼发展了20层的下线,发展了1200余名付费会员,非法获利32余万元。
2019年4月19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张某和邱某琼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和邱某琼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根据两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被判缓刑三年,并处八万元罚金;邱某琼被判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三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