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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子涉传销宣传“五化联盟”,涉案购买原始股被判刑

安徽省怀宁县女子潘某花因参与传销活动被判刑

安徽省怀宁县的女子潘某花,加入了名为“云数贸”的传销组织。为了赚取更多奖励,她利用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宣传名为“五化联盟”的传销项目,并不断拉人加入。最近,潘某花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罚金。

一个叫宋密秋的人自2016年4月以来,组织、宣传和销售名为“五行币”、“五化联盟”的传销项目,他利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旅游和婚庆等活动来吸引会员购买公司的原始股“五化联盟”。他以“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和“网民股东化”为宣传口号。会员购买“五化联盟”后,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赚取利润。

潘某花于2016年上半年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他们的运营模式是每个会员以500元购买一单,并且每个会员最多可以购买三单。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得奖励,奖励的数量与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有关。如果推荐人账户中有足够的电子币,他们可以使用自己的电子币为下线会员注册账户。会员获得的奖励以电子货币的形式给予。

被告人潘某花加入“五化联盟”传销组织后,为了获取更多的奖励,利用微信群和推荐会的方式向其他人宣传该项目,通过下线会员购买电子币获利,并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她发展的人员数量达到100人,并非法获利75000元。

2017年5月28日,警方在潘某花的住所将其抓获,并扣押了记录传销组织下线人员名单、账号、密码的笔记本、软面抄等传销物品。

2018年11月14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潘某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向怀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理,考虑到潘某花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和退赃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处潘某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金融骗局预警提醒: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和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为传销。传销实质上是骗子的骗术,大多数参与者最终都会损失惨重,甚至导致家庭破裂、财产丧失甚至人命丧失。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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