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因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律偿还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同时,公告还指出,非法销售、流通、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行代币、证券、非法融资、金融欺诈、金字塔销售等非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战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具有货币属性的东西的价值保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和认可,二是普遍使用和不可替代的人。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