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2018年4月,郭某、王某等人在合肥市成立了安徽网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新型电商经济为口号,通过设置入门费、见点奖等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获取非法利益。
这家公司规定,“网红世家”的会员只需以39元购买一套富勒烯产品升级为网店店主,就能每年免费使用该公司的产品12个月。店主可以免费使用产品,同时也可以发展其他人加入。
2018年5月11日,王某民通过微信好友介绍购买了富勒烯产品,成为“网红世家”的正式会员。王某民明知这个平台实际上是传销活动,却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推广二维码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展下线会员。
2019年3月,四川省开江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发现了网红公司所建立的“网红世家”商城平台,该平台以新型消费返利为诱饵,在网上大力发展商城会员,形成多层级关系,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开江县公安局于2019年5月6日立案侦查。
在四川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的指导下,达州市局经济侦查支队牵头,成立了由达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许高山任组长、开江县公安局局长周忠平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另外还抽调了网安、情报、刑侦、派出所等3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专案调查。
2019年7月16日,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的协调指挥,达州市公安局组织领导,开江县公安局共派遣60余名警力前往安徽合肥市实施集中统一抓捕行动。在合肥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利用技术侦查和网络侦查手段,成功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
截至案发时,这个传销公司发展的会员已超过100万人,涉及资金超过9100万元。其中,王某民发展了1361名下线会员,非法获利1398.2元。
桐柏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民违反法律法规,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下线会员购买商品以获得加入资格,将发展人员数量诱骗他人参与传销活动,行为十分严重,已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王某民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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