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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哥涉传销被罚174万

近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的报道。据该报道显示,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5日作出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被执行人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法所得344241元、罚款700000元,并因逾期未缴纳罚款而加处罚款700000元的强制执行。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查明,被执行人开发了一款名为“章鱼哥”的APP,在苹果系统上称为“章鱼精选”。消费者下载该APP后,可以成为会员并享受一定的优惠和佣金。被执行人通过收取会员费和CPS分发以及销售商品来获利,还制定了奖励措施来吸引会员加入。

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涉及组织策划传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法所得344241元并缴纳罚款700000元。最终,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准予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此外,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布过《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罚款和违法所得。不过,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关义务。

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推出了名为“章鱼哥”的APP。然而,该APP在各大投诉平台存在欺诈行为的投诉。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实缴资本510万元。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是一家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浙江盈米科技有限公司的CEO曾就职于阿里巴巴。该公司目前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需支付1744241元的执行标的。

以上为中新观察报道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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