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裁判书显示,2019年3月,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宋词演义公司宣传入股28800元,即送每瓶价值800元的‘宋词演义白酒6件,并以积分的方式进行发展,可能涉嫌传销。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定,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传销行为的特征。
2020年3月,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宋词演义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20万。然而,宋词演义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未履行行政处罚。因此,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
近期,中新观察还了解到,宋词演义公司的生产方为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盆地公司)。金盆地公司因多起诉讼和失信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宋词演义公司和金盆地公司的相关情况,中新观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