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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传销负责人获刑

近日,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网络传销案。被告人关丁玮在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加入并成为大区负责人。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罪名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调查,2017年初,刘宏杰等人成立了天津联家兴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创建了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这个平台以“三网循环”为主要模式,通过投资680元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奖励制度吸引会员发展更多人加入。会员的数量成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2018年5月7日,该公司因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被处以约7700万元的罚款和违法所得的没收。处罚书显示,该平台会员投入的资金以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形式,交给自己的推荐人,并填写“分享经济报单模板”上报至当事人的报单中心。推荐人将下线会员投入的资金逐级汇入上线会员账户,大区经理统一将本团队投入的资金汇入该平台拓展部部长许艳华的账户,然后许艳华将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员工南晓宁、戚婷的账户,最后由南晓宁、戚婷将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的女儿代丽颖和母亲黄玉玲的银行账户。

2017年4月份,被告人关丁玮开始参加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并以发展会员方式进行网络传销,通过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按发展人头返还佣金。到2018年3月,关丁玮发展了37个会员,成为22个大区负责人,非法获利348,350元。同年11月15日,他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前郭县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然后于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关丁玮在网络上组织并领导传销活动,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关丁玮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无异议,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了关丁玮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认罪态度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他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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