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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扩张:网络推动监管升级

法制晚报——一家之言

据媒体报道,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微商的发展一直受到诟病,不仅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缺乏监管,而且一旦变成网络传销,更难被人察觉,危害也更大。

一些微商通过网络和微信朋友圈做传销,通过“上线”与“下线”关系进行,无需“零距离接触”,不引人注意。特别是,商品通过网购之后,实际上由快递公司承担传销的责任,而快递是一种合法的有偿服务,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因此,利用网购和快递进行传销活动,比传统传销更难监管。

因此,传销活动转移到网络上,迫使监管部门采取行动。打击网络传销必须从源头着手。所谓网购和快递业务,是网络传销的“网上”源头之一。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重点关注网购和快递两个关键环节。

特别是,应当建立“网络警察”和“网络工商”机构,成立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及时查处,严防网络成为传销活动的另一个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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