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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传销事件:自愿连锁销售为名,四名骨干受法律追责

  • 南宁
  • 2023-08-01 1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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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杨某某、袁某甲、李某甲、赵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进行法律追究。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杨某某、袁某甲、李某甲、赵某某等人以“自愿连锁销售”组织为名,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方式参与传销活动。参与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上线人员根据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人数及申购份额数,瓜分非法收益。

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主要是:首先,参加者以缴纳申购款取得加入资格,并通过“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参加者需要交钱申购虚拟份额,最高只能申购21份。申购份额价格递增,参加者需要积极拉人头加入,每个参加者最多只能发展三个直接下线,下线人员再通过拉人头加入,形成金字塔型网络层级结构。

其次,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对参加者进行管理。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分为五个级别: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低级别晋升为高级别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累计份额数达到一定数量,并有直接下线人员达到一定级别。

第三,参加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并瓜分新参加者的申购款作为返利提成。为了提高管理精确度,传销体系内分为多个小家庭进行管理,由不同的总管负责不同角度的管理工作。小家庭之间实行交叉管理,交叉上课洗脑。

被告人杨某某、袁某甲、赵某某、李某甲在传销组织中担任骨干成员,参与管理、培训等组织工作。经检察院认定,他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触犯了相关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此文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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