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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例警示:理财需谨慎,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不法分子经常利用人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以各种名义诱导人们参与欺诈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最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例提醒市民要远离这些陷阱。

案例一:利用农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王秀(化名)于2018年1月成立了绿黄贸易公司。她以公司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签订入股合同的方式吸收资金,合同上显示这些资金将用于经营和开发农业旅游项目等。每月利润分成为入股资金的1.8%至2%,到期时返还本金和利息。该公司共非法吸收了174名投资人的资金,总金额超过700万元。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的资金和利息,导致案发,投资人总共亏损了500多万元。

案例二:研发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9年3月,刘有和王阳(均为化名)研发了一款名为onlytoken的APP。该APP发行了他们自创的虚拟货币only币,并设定了only币与其他主流虚拟货币(如以太币、比特币等)的兑换比例。用户在onlytokenAPP上投资后,账户内会按照一定比例增加only币,可用only币购买并兑换以太币等,也可以在交易网上出售主流虚拟货币进行提现。为了吸收资金,刘有和王阳制定了奖励规则:如果客户发展其他人进行投资,就可获得相当于投资额千分之三的only币。两人在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共募集了超过250万元的资金,后因无法维持运营模式而潜逃导致案发。

案例三:利用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3年12月,陈哲(化名)成立了湖南大家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该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的情况下,陈哲与公司其他人员以高利息为诱饵,并承诺归还本金和利息,以筹集资金来满足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求,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湖南大家公司共吸收了超过5970万元的客户存款,导致投资人总共亏损了2300多万元。这些被告人都被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处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相应判处了刑罚。

提醒: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市民,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天上掉馅饼的情节,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一个个陷阱等着我们。要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家庭幸福,请谨慎对待所谓的高回报。非法集资常常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手法,请市民们提高警惕,小心防范:1)承诺高额回报;2)编造虚假项目;3)利用虚假宣传造势;4)利用亲情关系拉拢更多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来源:三湘都市报,长沙打非专线,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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