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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辟谣:未授权数字货币交易

近期有传言称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已经发行了法定数字货币,并且有一些机构冒用人民银行的名义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然而,人民银行在官网上发布了一份公告称,他们并没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没有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事实上,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就一直在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阶段。市场上目前交易的"DC/EP"或"DCEP"都不是法定数字货币,网络上传播的关于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的信息也都不准确。与此同时,现在涉及到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到欺诈和传销,公众应该提高风险意识,不过度相信,并防范利益受损。

这不是央行第一次澄清关于数字货币的谣言。11月初,有传言称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相关区块链公司负责人,这些公司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而央行也对此传言进行了否认。

据了解,DC/EP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首先,央行将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然后这些机构再兑换给公众。

据悉,今年9月24日,央行行长易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数字货币研究取得了积极进展。央行数字货币将与电子支付相结合,未来的目标是取代一部分M0,而不是替代M1或M2。易纲提到,目前还没有数字货币推出的具体时间表,还会有一系列的研究、测试、试点、评估和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数字货币的跨境使用,还需要遵循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监管要求。

央行前行长周小川最近在财新峰会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更多地考虑本国情况,可能更注重在央行和第三方支付者之间的批发和清算环节提供数字货币。虽然从理论上讲,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提供零售服务,但由于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带来很大冲击,所以央行会非常谨慎。”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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