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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整治行动延伸至河北省

继新疆、内蒙古、青海、云南、四川、安徽相继出台虚拟货币挖矿监管政策后,河北省于9月14日开展了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行动。

据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息,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门共同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

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与我国的“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相悖。虚拟货币交易对我国金融秩序具有干扰性,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并且与黑灰产业相关。虚拟货币的泛滥和蔓延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整治行动要求,河北省内有关机构需要在9月30日之前认真核查、检视现有的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利用系统算力进行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发挥带头作用。高校和科研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减少系统建设规模。系统建设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将及时提交备案信息给省网信办。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的系统需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备案。

整治行动还提出,各级网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和举报信息收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会商、研判和处置。从10月份开始,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公布监测和处置结果。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行为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涉事信息系统整改完成之前,将停止互联网接入。对进行违法交易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今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共同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提示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保护个人财产和权益。之后,新疆、内蒙古、青海、云南、四川、安徽相继出台了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

图片来源:网信河北(原标题:又一省!河北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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