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肖毅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肖毅出生于1962年5月,江西赣州人,曾担任过多个职务,其中包括上犹县副县长、县委常委等。自2015年起,他担任江西抚州市委书记,并于2018年兼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一直到2021年3月。
肖毅涉嫌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规定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此外,他还被指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涉嫌受贿犯罪。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肖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潘家华出生于1952年,长期在中纪委工作,曾担任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调查发现,潘家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还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此外,他涉嫌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安排亲友在烟草系统工作、纵容亲属违规获取利益、贪图享乐等。同样地,潘家华被给予开除党籍、取消享受待遇等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以上内容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