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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去年反洗钱处罚超5亿,虚拟资产洗钱趋严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活动轨迹不断从现实世界拓展到虚拟空间。虚拟资产的概念也从虚拟货币延伸到非同质化通证(NFT)、元宇宙等更为宽泛的领域。

然而,由于虚拟资产发行无实物基础,也使其成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便利工具。

据中国反洗钱中心的介绍,他们一直将虚拟资产洗钱犯罪并采取了相关政策措施。尽管境内虚拟货币产业链迁出境外并导致虚拟资产交易明显减少,但仍有许多人通过海外注册或非交易柜台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形成跨境黑灰产业链,治理虚拟资产洗钱犯罪仍然任重道远。

就整体情况而言,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已从满足合规性要求转变为追求有效性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王静介绍说,人民银行自去年开始启动了新一轮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细分行业的头部机构的检查,并更加侧重以法人为单位实施总体监管。

根据检查结果,2020年人民银行对60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执法检查,对500多家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超过5亿元。

在国际上,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也在加强对虚拟资产的监管。例如,2021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基于风险为本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商处置更新指引》,指导各成员国完善对虚拟资产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从各国政府的行动来看,有50多个司法辖区已经或计划将虚拟资产交易纳入监管框架,并建立针对虚拟资产服务商的许可或注册制度,并要求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一些司法辖区甚至将虚拟资产交易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予以禁止。

然而,目前国际上并没有对虚拟资产的统一定义。中国反洗钱中心的苟文均认为,虚拟资产可以定义为除法定货币和有真实基础的金融产品之外的一种虚拟化价值载体,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记录、存储、交易、转移,充当支付媒介或投资标的。

在具体的虚拟资产风险监管与治理方面,苟文均认为,首先应明确虚拟资产的非金融属性,然后加强对虚拟资产交易的监测分析,识别虚拟资产交易的实质。例如,银行和支付机构作为法币与虚拟资产的兑换环节,应对虚拟资产交易方进行实名认证,并提升对可疑交易和资金转移渠道的识别能力。此外,对于地下钱庄和虚拟平台的非法交易商户,也应作为监测重点及时报告可疑交易。

另外,需要加强对新技术的创新应用。苟文均建议建立虚拟资产交易溯源和场景追踪系统,通过综合执法部门、交易平台、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等共享信息,实现对虚拟账户对应现实主体的还原,将资金监测从虚拟场景拓展至现实场景。

此外,苟文均还强调了虚拟资产的全球性质,并提出加强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形成国际合作打击利用虚拟资产犯罪的力量。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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