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一份名为《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该通知要求在6月底前尽快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的清理整顿工作。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人士证实,根据通知要求,他们正在组织各用电部门进行联合检查,以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的清理整顿工作。他们还表示将严厉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的违法行为,包括依托发电企业、未经许可私自接电、逃避国家输配电费和基金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供电。他们还将查处发电企业未经许可而向比特币挖矿企业供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对于比特币挖矿企业的用电安全隐患,一旦发现,也将立即责令其停止运营并整改。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人士表示,他们需要进一步的回访才能确定比特币挖矿清理整顿的进展情况。
在内蒙古率先响应国务院金融委员会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呼吁之后,其他地区也纷纷开始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产业。6月9日,有媒体流传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立即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该地区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必须在当天的14点之前全部停产整顿。此外,青海省工信厅也下发了《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禁止各地区立项和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要求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进行全面关停。他们还要求坚决查处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项目主体,制止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地和电力支持的行为。这份通知同样是在6月9日发布的。有媒体已联系了青海省工信厅,并得到回应称该文件确实存在,不过是内部下发的。
据澎湃新闻报道,虚拟货币挖矿的最主要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因此,挖矿场通常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便宜的地区,比如新疆、内蒙古这样火力发电资源丰富的地区,以及云南、四川、贵州这样水力发电丰富的地区。然而,火力发电的能耗较大,与最近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政策相抵触;而水力发电相对来说更清洁,而且四川、云南地区还存在“弃水问题”。
在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了第51次会议,要求坚决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紧随这次会议之后,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文件,针对八类对象提出了不同的打击措施。在此之前,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月份宣布开始清退虚拟货币挖矿,5月18日又宣布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6月2日,为了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的情况,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已经召开了小范围调研座谈会,对关停虚拟货币挖矿对今年四川的弃水电量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一位矿场主在会议后对澎湃新闻表示:“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