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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虚拟货币乱象刻不容缓

迫切需要纠正虚拟货币迫在眉睫。

最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其他三个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提示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并强调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金融活动。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于5月21日进一步要求打击比特币开采和交易行为。下一步,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虚拟货币开采和交易行为集中整改活动,以保护投资者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数字货币,缺乏法律补偿和强制性货币的基本属性。非法从事比特币投机交易,或以数字货币为幌子进行非法代币发行融资和非法传销活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巨大财产损失,同时也可能影响国家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

比特币挖掘行为经常以大数据项目为掩护,欺骗地方政府的支持,消耗大量电力资源,不符合碳中和目标,因此需要纠正虚拟货币市场的混乱。

一般来说,买卖或使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存在市场、交易、技术、合规等四大风险。首先,市场风险,目前进入交易市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规模有限,容易给投资者一种奇货可居的错觉。其次,交易风险,许多投资者试图一夜暴富,交易杠杆通常放大到5倍甚至更高。当价格波动较大时,投资者面临巨大的交易风险。第三,技术风险,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能否与交易量的快速增长相匹配,区块链等技术能否经受安全考验,是虚拟货币交易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第四,合规风险,由于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分散发行的特点,已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交易容易触及法律底线和红线。

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法律问题,我国已较早开展整改行动。然而,许多普通投资者并未重视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风险提示。一些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地方政府也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开采和交易提供支持。

自今年年初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飙升,相关的投机和交易活动非常受欢迎。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其他三个协会再次宣布,以防止虚拟货币投机的风险。国务院金融委员会提出的相关要求提高了打击比特币开采和交易的政府水平,有助于增强虚拟货币整改活动的威慑力。

公告反复强调,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它们不是货币,也不会成为货币。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这些虚拟货币的交易和投机,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也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服务。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虚拟货币非法开采和交易活动的打击,维护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并正式推出中国数字人民币,创造更好的环境。同时,与司法部门合作处理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或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和平台,增加违法成本,增强整改活动的威慑力。各地应及时清理和关闭比特币开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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