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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禁境外交所服务居民

继三大协会发声4个月后,虚拟货币市场再迎巨变,央行再度“喊话”虚拟货币炒作风险。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记者会上表示,《通知》再次强调了虚拟货币的非法货币地位,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此外,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截至记者发稿,虚拟货币价格再度大跌。24小时内,比特币下跌4.24%、以太坊下跌8.29%。

在虚拟货币的炒作过程中,币圈乱象频发。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数量显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件在2020年有580份,在2021年有210份。这些案件中,虚拟货币在不同角色中的作用不同,涉及传销组织、诈骗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各省级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此外,还明确了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监测预警要求,各部门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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