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显示,从2013年开始,Ripple公司及其创始人销售了超过146亿单位的数字资产证券XRP,融资超过13.8亿美元。被告没有对XRP的报价和销售进行登记,也没有获得任何注册豁免,违反了联邦证券法的注册规定。那么,为什么SEC与Ripple产生了这场“对峙”呢?
实际上,虽然在外界看来Ripple是一个后来者,但从理论上讲,XRP的起源比比特币要早得多。虽然XRP和比特币一样都是基于数学和密码学的数字货币,但与比特币不同的是,XRP在Ripple系统中有着重要的桥梁和安全保障功能,而这些安全保障功能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Ripple还是一种互联网交易协议,允许人们使用任意一种货币进行支付。早在2004年,Ryan Fugger就推出了Ripple的第一个实现版本。它旨在构建一个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系统,允许任何人创建自己的货币。XRP可以在整个Ripple网络中流通。
与比特币相同的是,Ripple也是一个可共享的全球收支总账的公共数据库。共识机制使得Ripple网络中的所有计算机可以在几秒钟内自动接受总账信息的更新,无需通过中央数据交换中心。这种处理速度不仅是Ripple在工程学上的重大突破,也意味着Ripple的交易确认时间远远快于比特币。
SEC之前曾明确指出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其被定性为加密货币而非证券。但在XRP的问题上,为何SEC的态度如此不同呢?有相关行业人士认为,SEC选择将XRP作为加密货币领域的重要目标,不仅仅因为Ripple曾多次向美国公民销售XRP,还因为两个特点值得监管机构关注。一是Ripple一直以公司化形式经营,有明确的经营主体和经营团队,并进行了长期的有组织销售和客户维护工作;二是Ripple与欧美银行体系、第三方支付和亚太区投行有多次业务关联,还进行了一些投资并购,这使得Ripple对传统金融领域的渗透和影响不亚于其他主流加密货币,甚至可能构成更大的威胁。
从这个角度来看,Ripple和SEC之间的诉讼战似乎还远未达到最终结论,仍存在许多变数。但前SEC官员猜测SEC在针对Ripple的案件中可能会败诉,理由是Ripple有一个强有力的辩护理由,即SEC未能公平通知他们对其进行调查。确实,这是一个基本的合法程序论证,SEC必须通知个人和公司他们正在接受审查,而在最后一刻对Ripple提起诉讼之前,Ripple已经运营多年。
目前,火币网、OKEX、币安网和ZB等平台仍可交易XRP。火币集团成立于2013年9月,是一家为全球用户提供数字资产交易服务的公司。Huobi Global是火币集团旗下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专注于发现优质的创新数字资产投资机会。OKEx是全球知名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之一,为全球用户提供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资产的币币和衍生品交易服务。币安是一家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向全球用户提供数字货币交易、区块链教育、区块链项目孵化、区块链资产发行平台、区块链研究院以及区块链公益慈善等服务。中币ZB是行业领先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为全球用户提供现货交易、法币交易、杠杆交易、杠杆理财等一站式区块链资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