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他们计划在该目录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项。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表达了惊讶之情:“哈哈哈,这个帽子是我没有想到的!”“确实落后,高耗能,纯靠堆显卡!”
这种群嘲来自于讽刺的现实:在过去,“挖矿”企业常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超算中心”等伪装成“高科技”来骗取地方对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扶持;而最新通知揭穿了“挖矿”企业的“高科技”伪装,将他们贴上了“落后工艺”的标签,这样的指控既不会造成太大伤害,又可以揭露其真实面目。
说伤害性不大,是因为相关部门之前已经多次发文,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大量“矿场”已被关闭;说揭露性极强,则是因为“挖矿”的“高科技”伪装确实迷惑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最新通知明确指出“挖矿”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属性,有助于公众打破迷雾,深化认识。
“挖矿”为什么被称为落后工艺?
首先是高耗能。挖矿指的是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实际上是通过计算机设备投入大量算力来“解密码题”,这需要消耗大量电力。一台矿机运行24小时所耗电量相当于一个5口之家一个月的用电量。根据剑桥大学的数据,比特币挖矿一年就会消耗掉133.68太瓦时的电力,超过了2020年瑞典全国的用电量。
其次是高污染。如果矿机使用的是火电,它们消耗的大量电力通常意味着大量的碳排放和严重的空气污染。矿机的折旧也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垃圾。最新的研究显示,比特币挖矿每年会产生多达3.07万吨的电子垃圾。这些电子垃圾含有大量有害的重金属和化学物质,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
再次是高危害。挖矿耗电量大,可能会导致工业和民生用电的竞争,造成“电荒”,对社会经济造成损害。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容易被用于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最后是低产出。挖矿无法生产实际的产品,只能生产出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的支撑,对当地经济发展没有太多益处。据报道,内蒙古一家比特币挖矿企业在2021年前4个月的电费支出达到4500万千瓦时,但纳税额仅为9万元。巨大的能耗与微小的税收形成了严重的不匹配。
在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已经淘汰了许多具备高耗能、高污染、高危害、低产出特点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而对于“挖矿”来说,这四个特点全都具备。因此可以说,“挖矿”确实是一项落后的产业。
“挖矿”并不是高科技。这一落后的生产工艺只会争夺宝贵的电力资源,浪费大量的资源,并埋下许多隐患,必须坚决整顿。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