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据省能源局节能处3月8日的资料显示,这类“挖矿”活动所消耗的能源和排放的碳量很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较低,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有限。盲目无序的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已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别。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2021年9月发布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产业链的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清理存量项目。这对推进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2021年11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和比特币“挖矿”。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其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考虑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等措施。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点多线长、隐蔽性强。国家发改委此前曾称,“挖矿”活动正从集中式向分散式、小规模转变,其隐蔽性更强,精确识别更困难。
2021年12月23日,广州市发改委组织了该市首次虚拟货币“挖矿”现场整治行动。在一家充电站内发现了一处隐藏的虚拟货币矿场,被查获190余台价值500余万元的虚拟货币“挖矿”专业矿机。
经过官方调查发现,该矿场的实际经营者以高科技公司的名义租用充电站地点从事“挖矿”活动。该公司在矿场外围设置了围墙和门锁,并请人看守,对外宣称从事科技研发。借助充电站需大量用电的特点,该矿场得以隐蔽运营。截至被查获时,该矿场已连续进行了1000多个小时的“挖矿”活动,用电量高达9万多千瓦时。
涉事矿场被立即拉闸断电,停止了“挖矿”活动。矿场负责人签署了承诺书,保证不再从事“挖矿”活动。
今年2月26日,揭阳市组织联合工作组前往揭西县和普宁市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工作组查获了916台“矿机”、配电箱1个、动力柜4个、笔记本电脑2台、U盘80只、闲置电源103台、交换机73台、路由器13只,共计查获证据物品。
(南都记者黄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