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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稳就业政策措施

视频加载中... 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天(18号),省政府发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

措施主要涉及5个方面: 1. 在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0.6%政策,同时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符合条件的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减免1到3个月房租。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降低至1.5%。 2.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就业上,将依托省重点推进项目力争创造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对符合招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上,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将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全省扶持10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每家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 4. 在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上,要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满编运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扩大至6000人。全省国有企业招工名额的10%用于招录退役军人。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2500万人左右。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30万人。 5. 在优化就业培训和服务上,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70万人次。普通高校专升本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至7万人。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一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来源: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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