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全省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不低于190万人,并持续稳定增加农民群众收入。
据介绍,2022年,甘肃省将以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甘肃省将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现就业。
《通知》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甘肃省将致力于发展“津甘技工”、“鲁甘人力”东西部劳务协作品牌,充分利用天津、山东的培训资源,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从而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甘肃省还将通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方式,为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提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600元。此外,甘肃省还将以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同时,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提质升级,对被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将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甘肃省还将统筹利用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公益性岗位数量总体稳定,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和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提供托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