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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案件风险与防范:吴加茂、乐嘉昕分析

一、前言 2021年9月15日,中央十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包含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2021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意见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于是,中国大陆业务涉虚拟货币/挖矿平台相继叫停,从此停止了用户注册和限制访问。

我们通过“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关键词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对采集的文书数据进行分享,结果如下:截止到2022年5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2894件,由于近期办理的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有一个诉讼过程,所以2021年、2022年的文书要在此后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公布,但从现有案件数的线性和指数分析,都可清晰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由于虚拟货币现阶段面临法律属性不明确、国家监管滞后等诸多问题,其高收益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加强涉虚拟货币领域刑事犯罪研究,就刑事法律适用及犯罪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应对之策。这里,我们就涉虚拟货币案件的法律风险以图表化的方式与大家分享。

二、涉案币分类 币圈通说主要有五大币种——主流币、主流山寨币、次新币、空气币、传销币。

我国目前虽否认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并没有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属性进行清晰的界定。以上币种中,经营空气币、传销币的本身涉及刑事违法,而对于其他币种,经营行为也极有可能涉及刑事违法。

三、案件高发地区 (一)案发地区 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2894件进行分区整理,在所有公开案件中,浙江省涉案数量最多,其次为福建省,再次为广东省和湖南省,河南省、四川省和江苏省紧随其后,由此可见,虚拟货币案件较多集中在国内华东和华南地区发生。

(二)江苏省各地区案件数统计 从笔者所在的江苏省来看,在134个公开样本案件中,徐州市涉案数量最多,其次为盐城市,再次为南京市和无锡市。

四、涉案高发罪名及相应刑期 (一)涉及罪名类型 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2894件进行分类整理,涉案类型较多的有12类,其中开设赌场类案件数量最多,达672件,占总数量的23.18%,其次为传销类案件,有635件,占总数量的21.90%。具体统计如下:

鉴于虚拟货币具有的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可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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