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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资虚拟数字货币,币价下跌如何保护损失

问题:授权委托别人项目投资虚拟数字货币,币价下跌投资人能挽回损失吗?

发布时间:2022-04-24 09:16

律师:北京盈科法律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韩英伟

文化艺术行业发烧友们都注意了!最近,一起涉及数字货币投资的案例引起了公众关注。案例中,上诉人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基金资管协议书,约定投资虚拟数字货币。但当货币市场行情下跌时,上诉人投资的资产仅剩余5000元本钱。此时,上诉人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下面是本案的裁定结论和相关法律讲解。

案例介绍:

上诉人程某和被告方一、被告方二汪某军于2018年5月9日签署了一份《块富基金资管协议》,共同约定开展虚拟数字货币项目投资。但实际上,该协议书是被告方二在上诉人手机上实际操作的,且被告方一块富企业加盖了合同章。签订合同当天,上诉人提款20万余元选购了虚拟贷币。但后来,由于网络货币市场行情下降,上诉人投资的资产只有5000元本钱。

裁定结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彼此所签署的协议违反了中国法律、行政规章的要求,故该《块富基金资管协议》失效。被告方一、被告方二汪某军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向上诉人程某支付损害97500元(账款195000余元中的50%)的赔偿费用。同时,被告方一块富企业、被告方二汪某军还需承担该损害案件所形成的贷款利息损害,依照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讲解:

1、彼此签定的投资理财协议书合理吗?

根据七部委局公布的要求,代币发行融资实质上是一种没经准许不法公布股权融资的个人行为。因此,涉嫌不法开售代币总票卷等违法犯罪的主题活动,属于危害社會集体利益的合同无效。

2、无效合同状况下,多方义务怎样担负?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无效合同或是被注销后,因该合同书获得的资产,理应给予退还;不可以退还或是并没有必需退还的,理应折扣率赔偿。有过失的一方理应赔付另一方因而所得到的损害。彼此均有过失的,理应分别担负对应的义务。故此案中,彼此所签署的协议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规章的要求而失效。

3、投资人授权委托企业员工具体步骤,企业必须负责任吗?

在本案中,被告方块富企业在合同书上加盖了合同章,使用证件、图章证实和明确其法律主体和工作能力。因此,被告方块富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支付赔偿费用。在涉及虚拟数字货币项目投资的案例中,如果工作人员属于企业员工,企业是一方被告方,签定有图章等状况,企业也有可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以上是本次涉及数字货币投资的案例和法律讲解。在投资任何金融产品前,请确保自己掌握足够的知识,谨慎决策,避免损失。同时,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请谨慎选择投资对象。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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