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有严重的危害,因此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的“挖矿”和
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实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的货币,不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是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和排放大量碳,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积极作用。而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过程带来的风险越来越突出,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我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现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相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若发现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将会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