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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5月30日下午,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国务院稳经济6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了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既与之前的相关决策部署一脉相承,又针对当前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提出了一些新举措新安排,目标明确,指向精准,适当加力,快速落地,措施多样。

其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责,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会议决定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另外,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部分资金。会议还决定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会议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尽力降低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增落户人口奖励力度,加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力度。同时,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546.8亿元已全部下达。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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