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上海高院认定比特币为虚拟财产:法律地位得到初步确认

5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有关于比特币的案例,引发了关于比特币是否合法化的讨论。

原告程一要求被告施小东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并经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执行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比特币已经悉数转移,并不存在于中国境内任何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最终协商一致,被执行人以申请执行人出借时的购入价人民币84000元折价赔偿给申请执行人。

上海高院在案例评析中认为,比特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形成的加密数字货币。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比特币强制执行中法律适用模糊,执行处置结果不一,而这些正是执行实践中难点问题。

“司法实践中,法院本着司法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作出直接判断。因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故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上海高院认定比特币为虚拟财产。

这是目前为止首个以高院的名义发布的涉币案例,其认定进一步强化了将比特币认定为虚拟财产的实践趋势,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是,该判决并不意味着比特币已合法,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尚属空白状态,中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力度一向非常严格。因此,无法推出其在我国已经合法化的结论。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