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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进一步打击“虚拟币炒作”行为

9月24日,央行和其他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这个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不同的解读。本文将讨论此次政策的主要重点。

在文章正文之前,我们和链审科技团队沟通过一个观点:有人在社群中向他们问询,链审公众号提到:“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只要行为符合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信用账本或类似技术等特征的,即数字化存在等主要特征,就属于国家不允许的行为。换句话说,只要商业行为涉及到虚拟货币,就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我们不同意这个观点。虽然非法经营罪曾被业内称为“口袋罪”,但刑法第225条明确规定,必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文件),新规的法律效力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仅违反新规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外,中国积极鼓励使用加密技术和区块链技术,数字化转型也是大力推进的。我们不应该因噎废食,对于不参与炒作和理财的技术创新,应当创造空间去支持。

一、出台目的及前置法

我们认为,此次新规的出台目的是防止虚拟货币炒作,减少金融秩序的混乱。近年来,我国网贷行业的长期风险爆发已使监管机关充分了解到及时规制的重要性。新规的前置法包括《银行法》、《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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