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还在公告中明确了需要受监管的NFT类型。大多数NFT旨在代表基础资产的独特副本,如数字图像、艺术品、音乐或视频。但如果NFT是收藏品的真实数字表示,则与其相关的活动不属于SFC的监管范围。然而,类似于证券形式结构存在的NFT或涉及集资计划的NFT将受到监管。
此外,SFC专门在公告的附录中提到了《证券及期货条例》对集资(CIS即集体投资计划)定义的四要素。如果NFT构成集资权益,则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参与集资的要约也可能触发《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授权要求。
这是SFC首次在虚拟资产的风险提示中涉及NFT。近期,涉社交头像、艺术品或数字藏品的NFT正在面向香港用户发行。有数据显示,在涉NFT游戏领域,香港用户在2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印度用户。
在香港,各种类型的NFT开始流行,如头像类NFT、NFT数字艺术藏品、以及NFT类型的游戏。当市场用户聚集时,NFT项目开始向香港用户销售。此次风险提示表明,中国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开始关注与NFT相关的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