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 支持购买绿色节能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外,缴存人购买的房屋应为有关部门已认定备案的二星级以上超低能耗绿色建筑。
3. 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4. 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以上4条新政策,在贷款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上与现有贷款规定一致。
另外,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在本政策实施后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后,购房者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夫妻双方父母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父母以子女购房名义只可提取一次。该套房屋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款。
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生活困难家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出台了缓缴申请和延期还款申请政策,同时提高了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
以上政策的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