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快讯 >

东莞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东莞发布新的公积金政策:首付可提取]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分阶段实施的通知(暂行)。通知提到,购买东莞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城市存款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售新商品房首付,总额不超过购买合同约定的首付款,提取资金进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猜你喜欢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