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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20

近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浙有善育”政策的通知》,嘉兴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浙有善育”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嘉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二胎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20%确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第一套最高额度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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