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信息,前不久新闻记者从江门开平刑侦大队获知,前不久,该局月山公安局收到住在开平市月官庄镇的陈女士警报,称她在网上投资“挖币”上当受骗23万余元人民币。警察提示:近些年,虚拟货币变成犯罪的“营销手段”,投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严防受骗上当。对“虚拟货币”等新式项目投资维持高度当心。虚拟货币在中国是确立严禁买卖和商品流通的,所说的“币商”全是在海外进行不法金融业主题活动,乃至根据设立虚报投资理财平台执行行骗、非法融资等犯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