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信息,国家专利局有关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案子中区块链电子证据法律效力的审批如下所示:依据《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审理案件手册》第四章第二节第六条对电子证据的审批评定开展了实际要求。此外,《最高法院有关互联网法院审判案件多个问题的要求》第十一条确立“根据电子签字、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直接证据搜集、固定不动和防伪造的方式方法或是根据电子取证数据存证服务平台验证,可以说明其真实有效的,互联网法院理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