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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男子持刀抢劫4万多枚泰达币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据金色财经报道,湖北省一名男子持刀威胁并强迫他人转账 4 万多枚泰达币。该案被告人在一审中因犯敲诈勒索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经江汉区检察院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抢劫罪,以抢劫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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