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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南证券总部大楼4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吴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介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系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凯、陈诗雨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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