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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6月6日停牌一天,于2023年6月7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6月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华英”变更为“华英农业”,证券代码仍为“002321”;

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股票;

2、股票简称:由“ST华英”变更为“华英农业”;

3、股票代码:仍为“00232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6月7日;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由5%变更为10%。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2022年度,因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满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应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因此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3年4月13日,年审会计师亚太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310004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02号),以及《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10号),独立董事出具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专项意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8.1条第(四)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此,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2023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6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6月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华英”变更为“华英农业”,股票代码仍为“0023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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