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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意向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3—0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上市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的附条件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及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并已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司已于2023年3月9日在公司网站正式刊发公司将于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意向函(以下简称上市意向函)。上市意向函为公司根据瑞士市场发行惯例而刊发,其目的仅为公司在境外市场公开表明上市发行意向,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信息而做出。

上市意向函中关于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13,905,0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公司及独家全球协调人还可共同行使增发权额外发行不超过9,269,000份GDR。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合计为不超过231,740,000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二、本次发行的GDR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每份GDR8.63美元至8.90美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考虑用于提升公司炭砖产品的产能及研发石墨烯等炭素新材料,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四、本次发行将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的S条例在美国境外发售,在瑞士仅向《瑞士金融服务法》及其修正案的第4条第3款所指专业投资者发售。

五、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预计于2023年3月9日(瑞士时间)左右确定并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2023年3月15日(瑞士时间)左右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LSA Limited(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ABC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China Galaxy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Hong Kong) Co., Limited(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GF Securities (HongKong) Brokerage Limited(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意向函的英文全文可在公司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fdtsgs.com

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1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13,905,0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公司及独家全球协调人还可共同行使增发权额外发行不超过9,269,000份GDR。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31,740,000股(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份额总额为不超过23,174,000份(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3年3月8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公司的总股本为3,805,970,368股。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A股股票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不超过4,037,710,368股(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公司A股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满后,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合格投资者通过跨境转换机制注销GDR并将对应的A股股票售出以及买入A股股票并生成新的GDR。

公司正在申请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及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和数量

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13,905,0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此外,公司及独家全球协调人还可共同行使增发权额外发行不超过9,269,000份GDR。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总额为不超过231,740,000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份额总额为不超过23,174,000份(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2.本次发行的价格

本次发行的GDR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每份GDR8.63美元至8.90美元。本次发行的GDR的发售期为2023年3月9日(瑞士时间)当日。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于2023年3月9日(瑞士时间)左右确定。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假设本次发行GDR数量为13,905,000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约为1.22亿美元(假设发行价格为价格区间中间值)。假设本次发行GDR的数量为23,174,000份(即增发权悉数行使),本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3亿美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总额将根据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确定。

4.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LSA Limited(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ABC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China Galaxy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Hong Kong) Co., Limited(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GF Securities (HongKong) Brokerage Limited(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地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GDR将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1.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2.跨境转换的相关限制

(1)期限限制: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2)数量上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3年3月8日),公司的总股本为3,805,970,36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不超过4,037,710,368股(包括因行使增发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公司A股股票)。

三、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可以兑回的GDR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23,174,000股(假设增发权悉数行使),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3—01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

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

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已确定为每份GDR8.63美元至8.90美元。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GDR招股说明书)于2023年3月9日(瑞士时间)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的批准。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刊发GDR招股说明书,其英文全文可在公司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fdtsgs.com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 的投资者,本公告及涉及GDR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 司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 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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