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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未聘请会计师等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聘请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存在因不能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而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预计2022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亿元左右,本次商誉减值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和预估,若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商誉计提减值远超3亿元,公司可能存在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商誉计提减值具体金额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部分收入来自于新增客户,并于2022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若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小于1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监管部门要求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最终检查结果,发现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由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2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正积极协调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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