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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的底层技术还不成熟,需要突破大规模可靠应用的技术瓶颈

121717月1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立辉在2019年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开源代码程序在国内区块链研发中的广泛应用必须遵守开源平台注册管辖权和法律约束,存在地缘政治风险。
李立辉表示,中国应经济战略,促进数字金融创新。
首先,掌握独立和可控的技术。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研究,中国缺乏区块链共识机制、智能合同等基础技术的独立产权。大多数应用程序使用开源区块链的基本平台来调整开发的适用性,优化并发用户的数量、吞吐量、可靠性和安全性,以满足业务需求,实现认证、隐私保护和节点管理。以及其他功能。外国开源程序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技术依赖的风险,必须遵守开源平台注册地的管辖权和法律约束,
201920112011年11月,美国和日本达成了数据协议。该协议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原则上禁止国家强制公司披露其原始代码和算法。中国是一个计算能力强的大数据国家,但我们是一个算法薄弱的国家。我们有许多原始代码,基本算法程序过于依赖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因此,要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努力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导地位,明确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政策,为数字企业的研发和人才提供税收优惠,鼓励数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中国 外资

区块链的底层技术还不成熟,需要突破大规模可靠应用的技术瓶颈二是加快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创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数字金融标准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刚刚开始了区块链金融标准化和系统建设。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成立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节点技术委员会。国外注册区块链公司是否存在术语、参考结构、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安全风险和漏洞等法律风险。国际电信联盟建立了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安全数据库,涵盖安全、安全威胁、安全框架等方面。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 IEEE 标准的制定侧重于物联网的数据管理、数字资产管理、政府部门的应用和加密货币。加快完善区块链金融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计体系。从法律上讲,应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智能合同的性质和有效性、分布式结构下的责任主体、行为准则和监督标准。加快完善区块链金融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计体系。从法律上讲,要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智能合同的性质和有效性、分布式结构下的责任主体、行为准则和监督标准。加快完善区块链金融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认证审计体系。从法律上讲,应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智能合同的性质和有效性,以及分布式结构下的责任主体、行为准则和监督标准。
区块链的底层技术还不成熟,需要突破大规模可靠应用的技术瓶颈。我们正处于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时期。李立辉说。在底层技术方面,区块链数据库、点对点网络、密码算法等基本组件技术相对成熟,但需要满足区块链技术整合的新要求。基本组件。同时,区块链独特的共识机制、智能合同等新技术仍需进一步完善。
此外,李立辉认为,有必要建立数字金融创新沙箱实验体系,积极探索数字金融业务监管的新模式和规范。积极参与数字金融建设,争取发言权,领导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促进监管共识,建立统一的数字金融国际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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