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经常交换或出售加密货币的人应该特别注意 Harper v. Werfel 案的影响,该案正在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审理,该案可能会决定加密货币交易记录中是否存在宪法隐私权。
哈珀对美国国税局利用无名氏传票从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取个人财务信息的做法提出质疑。
根据《美国法典》第 26 条第 7602(a) 条规定,美国国税局 (IRS) 可以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提出信息请求,而无需首先获得司法批准,只要该信息可能揭示个人的纳税义务即可。
哈珀提出了在发出此类传票之前是否需要司法批准的问题。
在过去几年中,美国国税局(IRS)向第三方虚拟货币交易所(即加密货币贷方和交易所)发出了约翰·多伊(John Doe)传票,作为加大力度打击税务欺诈的一部分。
这个想法是,从无名氏传票中获得的信息可以帮助美国国税局了解个人是否正确报告了他们的收入——加密货币的收益或损失。
詹姆斯·哈珀登场。
2016 年,美国国税局向一家热门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出了无名氏传票,要求其提供包括哈珀在内的数千名账户持有人两年的详细财务记录。
哈珀后来收到美国国税局的一封信,通知他美国国税局使用无名氏传票来获取详细说明他的虚拟货币活动的信息。
哈珀提起诉讼,认为美国国税局向第三方交易所发出传票以获取他的财务记录,侵犯了他根据美国宪法享有的第四修正案权利。
最初,美国国税局提出驳回请求,认为哈珀的主张受到《反禁令法》的禁止。
该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法院为限制评估或征收任何税款而提起诉讼”。
地区法院同意国税局的观点,但第一巡回法院推翻了这一观点,认为该法案并未禁止哈珀的诉讼:虽然该法案禁止旨在限制“任何税收的评估或征收”的诉讼,但哈珀的诉讼旨在限制前因信息收集技术。
第一巡回法院得出结论,这一独特的挑战可能会进入案情认定阶段。
在还押时,双方就第四修正案问题进行了讨论,地方法院通过应用“第三方原则”做出了有利于国税局的裁决,该原则指出哈珀没有隐私期望,因此没有第四修正案的权利他的财务记录,因为他将这些记录委托给了第三方。
换句话说,哈珀自愿向外界披露他的活动,从而自愿放弃其财产的任何隐私权。
哈珀再次向第一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中,哈珀辩称第三方原则并不适用,因为他将财务记录存储在哪里并不重要,这些记录是他的财产。
当他注册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服务时,他与加密货币交易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类似于签订一份保管机密财产的合同,其中保留了有意义的隐私要素。